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CL20210904
项目名称:潼湖镇新光村马山村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18610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18610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潼湖镇新光村马山村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531861.06 | 531861.06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1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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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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