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MJ-HN20210903
项目名称:东方市文化广场红线外绿化带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89544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89544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方市文化广场红线外绿化带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工程为东方市文化广场红线外绿化带工程项目,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政投(东府〔2021〕105号)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文化广场北临园林路,东接福龙中路;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面积9476.5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工程、照明工程等;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1998954.47元;
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和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琼建招〔2017〕105号《园林绿化工程人员及数量配备表》中要求。
2 、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需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需提供2021任意3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
6、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需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8、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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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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