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八师石河子市智慧城市项目——市民中心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BTJY08GCGK2021450)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高技[2020]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八师石河子市智慧城市项目——市民中心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348.53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48.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8GCGK2021450-02-01 | 八师石河子市智慧城市项目——市民中心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 八师石河子市智慧城市项目——市民中心标识标牌(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市民中心形象标识、内部引导标识、户外导向标识、停车场导视、党建、宣传、提示标识等)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制作加工、供应、运输、安装、验收、维护、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0 | 供应商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实际履约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专业的广告设计经验,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9日 00:00:00至2021年09月25日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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