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虎林市支行办公楼更换塑钢窗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四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虎林市支行办公楼更换塑钢窗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JJZ2021-0816-YC02
3.资金来源及采购控制价:自筹资金(248772元)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5.工程期限: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6.工程建设地点:虎林市支行办公楼。
7.项目内容:虎林市支行办公楼更换塑钢窗工程服务,更换塑钢窗面积为621.9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二、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不存在涉黑涉恶及负面报道。提供在百度搜索查询公司内容的截屏(至少3页)。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企业信誉材料。包含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企业在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不缴税证明材料(均需税务部门出具)或近6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的缴税凭证),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等信誉材料。包括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在“天眼查”或者“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报告生成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期内。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承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7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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