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NB燃气表采购招标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NB燃气表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10250
日 期:2021年9月 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惠州市、潮州市、河北赵县、新疆克州、浙江舟山、湖南湘乡
2.1.2建设工期:2021-2022年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采购物联网燃气表130600台,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 | 备注 |
标段一 | NB-IOT物联网燃气表 | G2.5 | 74000 | 惠燃:60000台,潮燃:5000台, 赵县:4000台,舟山:1000台,湘乡:4000台 |
NB-IOT物联网燃气表温补型 | G2.5 | 2600 | 赵县1000台,克州1600台 | |
标段二 | NB-IOT物联网燃气表 | G2.5 | 54000 | 惠燃:40000台,潮燃:5000台,赵县:5000台,湘乡4000台 |
基表要求为投标单位自主生产的基表或使用丹东表(J2.5CIIA型表) 、上海真兰基表(WG2.5S型表)、四川海力基表(HK-J2.5型表)或同档次或更优的品牌产品,皮膜使用欧盟国家原装进口品牌,应符合欧盟EN1359技术标准,基表的生产制造标准应符合GB/T6968-2019技术标准H和JJG577-2012检定规程,或欧盟EN1359技术标准。 适用气源:天然气。 数据采集技术要求:双塑封干簧管、霍尔脉冲、光电直读或磁传感器脉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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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中标人根据深能燃控所属各公司发出的订单分批进行供货,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
2、投标人须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不允许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应以标段为单位,分别制作并上传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两个标段的商务及技术的投标内容应一致,即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无需按标段分别制作,但须按标段分别上传,在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标段一、标段二”即可,但报价投标文件则必须按照两个标段分别制作并上传),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开评标顺序为:先标段一、后标段二。投标人只能作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若投标人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标段二的评标。
2.3 交货时限及交货地点:自深能燃控所属企业订单下达之日起7日内,将经过交货地质检部门检定合格的货物送达订单中列明的交货地点。
中标候选人如未在深能燃控所属企业使用或试用过,则先提供一定数量(300台)的表先行试用(试用3个月),合格后再签订合同。试用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按中标排序选择其他中标人。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防爆合格证(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内无违法、严重违约事件的声明函(证明文件: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内无违法、严重违约事件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5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1年9月 23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 8日17时00分;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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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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