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2021年第十七批预安排张良镇农田水利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2021年第十七批预安排张良镇农田水利设施巩固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 15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ZC2021-Bjc162
2、项目名称:鲁山县2021年第十七批预安排张良镇农田水利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57210.00元 ,
最高限价:125721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元) |
1 | 一标段 | 鲁山县2021年第十七批预安排张良镇农田水利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 1257210.00 | 125721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鲁山县2021年第十七批预安排张良镇农田水利设施巩固提升项目的全部内容,详情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项目地点:鲁山县张良镇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工期:4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