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扬中市支行2021-2023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扬中市支行2021-2023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TCC-2118BX2256
3、项目预算:人民币23.6万元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
委托外部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招标人提供食堂外包服务。
2、项目内容及预算:
本项目具体服务地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行本部、新坝镇支行员工食堂。扬中市支行行本部坐落于扬中市三茅镇扬子东路9号;新坝镇支行坐落于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东路127号。
采购预算金额: 23.6万元(每年11.8万元)。外包服务费用预算包括外包人员薪酬、保险、管理费、税金。管理费为外包人员薪酬、保险、税金之外的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福利费、体检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1个标段,拟中标1家供应商。
4、服务期限:二年。投标人与采购人签约后,原则上对其签约价格两年内不予调整(国家政策性调整除外)。如采购人因岗位变动所造成的人员增减,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5、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应能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二)投标人及原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纳入招标人黑名单或灰名单(尚未移出的)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5年(2016年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5年(2016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近5年(2016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标书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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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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