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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29 19:23:1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1-336HW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超声诊断仪采购

2.标的数量:两台/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超声诊断仪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允许本国产品或进口产品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货物交付正常使用三个月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明(进口设备)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内设备)。(3)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仅适用于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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