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翰林坝滨江绿带景观工程、坪雾坝滨江绿带公园景观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0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致符合条件的各位潜在投标人:
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翰林坝滨江绿带景观工程、坪雾坝滨江绿带公园景观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第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翰林坝滨江绿带景观工程、坪雾坝滨江绿带公园景观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第三次)。
3.采购人: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昭化区。
5.工期要求:
服务期:20日历天(根据子项不同,按合同协议约定为准)
二、资金来源及项目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估算建安投资额约2.6亿,翰林坝滨江绿带景观工程估算建安投资额约2000万,坪雾坝滨江绿带公园景观工程估算建安投资额约1.16亿,最终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四、采购范围:
对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翰林坝滨江绿带景观工程、坪雾坝滨江绿带公园景观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报名方式
采购人通过在http:///(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址)及广元日报发布竞争性谈判信息,现场报名时,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单位需将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资料(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2日17:00前到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赛格大厦2A楼2F-D9室参与报名。
六、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6.1 本次采购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具备: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项目建设规模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一类资质且须在四川省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中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八)业绩要求:/。
6.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4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标段。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8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9)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14)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经采购人核查投标单位报名信息有效后,谈判文件自2021年10月12日17: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