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GJCS2021-212
项目名称:湖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长沙海关口岸门诊部)试剂耗材药品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1.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1.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万元人民币) |
01 | 口岸试剂及耗材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118.91 | 118.91 |
02 | 临床检测试剂及耗材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79.94 | 79.94 |
03 | 药品类试剂及耗材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77.29 | 77.29 |
04 | 体检试剂及耗材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45.62 | 45.62 |
注:1、本项目最终结算单价以定点采购单位单项报价进行结算,实际结算价格以最终订货数量为准。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后期可视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续签,总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或者说明。未自行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所投标包的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包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许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此项目为分4个标包,投标人可对任一标包投标,也可以同时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多个标包同时中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标包的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包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许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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