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兴仁镇供热站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兴仁镇供热站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专项资金、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拆除原有燃煤锅炉除尘器及烟囱,配置1台20蒸吨供热锅炉,配套脱硫、脱硝、除尘、在线监测设备,新建1套锅炉废气治理环保设施和300平方米封闭式煤棚1座。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兴仁镇集中供热站。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是锅炉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生产(或制造)许可证(锅炉)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锅炉)(或许可项目为锅炉安装的相关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CA认证锁在网(http://www.nxggzyjy.org)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4.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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