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财政局采购小额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白县财政局采购小额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白县财政局采购小额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二次)
项目编号:QFXM[2021]-1001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10家造价咨询机构,完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服务周期内的估算编制、概算编制、预算编制、结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决算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及其它与造价有关的工作。
预算金额:0
最高限价:0
建设地点:长白县县域内。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造价咨询机构,须具备承揽相关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
3.2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1)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的不少于3人。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具有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满一年的从缴纳之日起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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