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2021]72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1年度生产设备检修维护与劳务外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点 | 履约时间 | 最高控制价 | 项目地址 | 投标保证金 |
01 | 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1年度生产设备检修维护与劳务外委服务项目 | 南平市延平区陈坑瓦口工业园区B1地块 | 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09日 | 245万元/1年 | 南平市延平区 | 40000元 |
说明: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09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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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资质;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修理1级;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D1或GC1级;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B级或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两个人民币100万(含)元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或垃圾焚烧发电厂安装、检修承包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的电厂检修管理经验,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承诺在本年度不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5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技术员以上人员):应具有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从事设备检修或安装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有同类型机组的检修或安装经验和管理经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至少具有该工种实际操作经验3年及以上,并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合格证书;各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6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拖欠劳务费或其它失信行为。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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