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临高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智能终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国兴城B区8栋1单元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0月 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NMC-2021-112-02
2、 项目名称:临高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智能终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2516800.00元
5、 最高限价:25168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 服务地点:临高县公安局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2021年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9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缴纳谈判保证金(购买谈判文件后缴纳)。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 2021年 10月12日至 2021年10 月14日,请于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