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冶金档案馆库房安全改造扩建项目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管理[2017]389号和国资管理[2021]2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冶金档案馆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冶金档案馆库房安全改造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秦铁路南、冶金路南;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档案库房楼一栋(地上四层),建筑面积4153.1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2021年11 月19日开工,2022年11月15 日竣工,工期362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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