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石油分公司屯里油库迁建工程铁路收发油装置采购方案所需屯里油库铁路收发油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22-2111-12596-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石油分公司屯里油库迁建工程铁路收发油装置采购方案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鹤管、输油臂 | 28.00 | 台 | 包1-屯里油库铁路收发油装置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1月22日、南宁市兴宁区长虹东路以北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应承诺所提供产品与技术规格书有负偏离的部分,不能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供应商需向购买方提供相关技术负偏离的部分的澄清函,购买方将根据供应商的澄清函确定是否接受或验收。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应尽可能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 2.中标单位提供的设备在安装使用后发现其技术性能达不到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参数且影响使用的,招标单位将不验收,并有权退货。 3.投标单位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质保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5.提供2018年以来在成品油油库或石化炼油厂内同招标同类型产品的单笔合同金额在20万有效业绩1个,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以及能够体现标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9001证书等同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或GB/T 24001证书等同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18001)或GB/T 28001证书等同类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11日17:00时至2021年10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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