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心电图机、除颤仪、心脏复苏机、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项目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C35-D01-7325
项目概况
金沙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心电图机、除颤仪、心脏复苏机、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1A664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心电图机、除颤仪、心脏复苏机、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贰佰捌拾捌万伍仟元整(¥288.5万元)
最高限价:壹佰捌拾万元整(¥180万元)
采购需求:金沙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心电图机、除颤仪、心脏复苏机、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1.6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以上查询日期必须为页面自动生成日期)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0月13 日至2021年 10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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