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市集中供热热源项目——脱硫塔附属楼、脱硝间、灰库、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器基础、喷钙粉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固审批(投资)【20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固原市惠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解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油坊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1、锅炉房布袋除尘器基础,共两座。内容包括:布袋除尘器基础、烟道支架基础等。2、除尘系统-粉煤灰灰库内容包括:新建构筑物灰库一栋,檐口高度9.95米。3、压缩空气系统-空压机房内容包括:新建构筑物空压机房一栋,建筑面积241.7平方米,檐口高度6.3米。4、炉内喷钙粉仓,建筑面积23.04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共四座。5、脱硫系统--脱硫塔附属楼内容包括:新建框架结构脱硫塔附属楼一栋,建筑面积474.76平方米,檐口高度9.27米,含室内安装工程等。6、脱硝间内容包括:新建框架结构脱硝间一栋,建筑面积98.8平方米,檐口高度6.3米,含室内安装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其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7日18时30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网上登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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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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