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石灰粉招标公告
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石灰粉
二、标段(包)编号:20210902030130110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年处理垃圾量为29.2万吨,一次建设。建设2条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2台400t/d炉排式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和1台15MW的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全年总用量约为4800吨,具体供货数量以使用人的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Ca(OH)2 纯度≥90% 粒度(220目筛)通过率≥95% 比表面积≥18m²/g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消石灰交货时间应由招标方随时电话通知。招标方一旦通知供货,投标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紧急情况下需8个小时内完成供货。按需供货每次供货不少于10吨。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烟台开发区上海大街95号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3.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本标段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及厂家生产许可证,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消石灰检测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检测资质,化验报告时间为近三个月并符合本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3.5 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无经济犯罪证明。 3.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自身至少具有3项(含)发电厂熟石灰供货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自身的业绩。。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具有年生产10000吨以上消石灰的生产能力。 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到2021年10月29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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