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W-2211437011
项目名称:周宁县农业农村局增殖放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增殖放流服务
数量:1项
服务要求:成交人应提供相应的增殖放流工具,应有专人负责增殖放流、品种的包装、运输和投放。成交人苗种运抵放流地点后应经过温度适应后放流等。
合同履行期限:放流时间在11月15日左右。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2.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无法提供资信证明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7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②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简称:“供 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响应无效。
2.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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