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TY-2021CS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医学院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改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NTY-2021CS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乡医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有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本项目磋商结束之前】
10、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25日17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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