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修缮项目
招标编号:QZMGBGS202110
1.招标条件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修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行政办公楼);
工程建设规模:总(内、外)面积约1786平方米。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一楼楼梯间及二至四层更换木质饰面墙裙及金属踢脚线。2、二至四层办公桌位置更换插座、线路及线路槽涂料修复、四层增加不锈钢门及档案室。3、依据清单更换木作柜及窗帘。4、原建筑外墙女儿墙红瓷瓦更换、外墙瓷砖修复及清洗 。5、外雨棚涂料铲除及重做等内容。6、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施工直至交付使用的一揽子工程;投标材料及面积必须按照招标附件5:《泉州闽光办公楼修缮项目清单表》上所要求材料要求提供报价,施工面积也按照表上所提供面积统一报价,如实地超出部分面积,实施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请投标方踏勘期间自行核算好面积成本)。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如有): 155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部分区域仅限于周末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资质和业绩要求:本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良好。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来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加盖公章),且运行效果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5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7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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