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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机械工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21-10-19 17:38:0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101035

项目名称: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信息服务平台

预算金额:2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机械工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信息服务平台

2.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系统交付期与免费维护期:

系统交付期:2022年3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并通过初步验收。项目试运行2个月内,完成系统最终验收。

免费维护期要求: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后3年。免费维护期内,服务商为客户免费全方位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商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系统交付期:2022年3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并通过初步验收。项目试运行2个月内,完成系统最终验收。免费维护期要求: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后3年。免费维护期内,服务商为客户免费全方位运维和技术支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4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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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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