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陆分公司烟气环保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JZE21-413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陆分公司烟气环保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YJZE21-413),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陆分公司烟气环保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
2.2建设地点:丰喜集团平陆分公司项目现场
2.3招标编号:YJZE21-413
2.4招标内容:脱硫系统一套、吹风气锅炉SCR一套,含实施方案、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纸、土建工程、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运行、验收的EPC交钥匙工程。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工程范围为烟气管道到塔顶直排烟囱烟气排出口(直排烟囱烟气排放量按130000Nm3/h设计),包括吹风气锅炉SCR系统、烟气系统、浓缩搅拌系统、吸收系统、氧化系统、排浆系统、硫铵回收系统、工艺水系统、除雾系统、湿电除尘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含在线CEMS)、公用工程等。
2.5工 期: 2022年1月21日之前竣工投产。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存在任何负面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情况; 3.3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环保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5具有同类氨法脱硫装置(烟气处理量130000Nm3/h以上)设计、施工、安装、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业主单位出具的稳定运行相关证明)。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0日15时00分--2021年10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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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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