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0-89号地块(北站东地块)定销房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 (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 徐州长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1项目编号:JSGS20211024301
2.2招标项目名称:2020-89号地块(北站东地块)定销房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2020-89号地块(北站东地块)定销房项目施工用施工升降机8台,规格型号为SC200/2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
2.4工程地点:鼓楼区物资市场西侧北站东地块项目部(招标人指定地点)
2.5租赁期限:约 10 个月(以实际租期为准)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进场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2.8标包划分:共分1个标包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体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安装资质;
3.3施工升降机必须是 2020年后出厂(含2020年)的 设备,且为投标单位自有设备;
3.4 所供产品检测必须达到当地质检部门合格标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10月28日17﹕00时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户 名: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08010100100690810(以到账为准)
4.2投标保证金每标包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综合评估法
资格后审 (采用合格制)
7.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0 日至2021年10月 28 日
7.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安装资质证书、升降机产权证书、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授权委托书、标书费交纳凭证、联系人及电话等资料,发送至邮箱jsgsjl@126.com,通过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7.3交纳标书费的账户同4.1交纳保证金的账户。
7.4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5发票的获取:投标人请扫描以下二维码(附后),自行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票。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 年10月29 日 16 时 00 分,
地点为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发布
网址:http://www.cgbidding.com/ /bid_ol/home/index.do。
招 标 人: 徐州长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经济开发区软件园智和楼A座11楼 地 址: 徐州市泉山区矿山路7号
邮 编: 2211000 邮 编: 221006
联 系 人: 刘良 联 系 人: 周艳、曹晚春
电 话: 0516-85365030 电 话: 0516-85320157
传 真: / 传 真: 0516-85320344
电子邮箱: kcxmb@163.com 电子邮箱: jsgsjl@126.com
2021 年 10 月 20 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