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上清寺办公区柴油发电机组采购(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上清寺办公区柴油发电机组采购(第二次)。
2.2 项目编号:dxzb-2021-A0246
2.3 招标内容:600KW静音箱式柴油发电机组、附属排烟管、消声排风管道、配套电缆约60米(其中:2根4×185+1×95各15米,2根4×240+1×120各15米)及铜排和接入3台主流1000A低压负载侧断路器。
2.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总价限价,最高总价限价为90万元,投标人的总价报价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以投标函中填报的交货期为准)
2.6交货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嘉陵桥西村83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签订的柴油发电机组(功率不低于600kW)合同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的授权函,若为制造商投标则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1)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针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1 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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