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YZB-ZC-CW-2021037
项目名称:中宁县鸣沙镇办公楼平板太阳能集热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套) | 备注 |
中宁县鸣沙镇办公楼平板太阳能集热系统采购项目 | 平板太阳能集热系统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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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合计 | 27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4)中宁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5)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投标人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 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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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