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卷烟厂2021年花卉、苗木、树木购置项目经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楚雄卷烟厂指定地点。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交货、栽种完毕,通过初步验收后,自通过之日起提供不低于1年管养服务。
2.6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同时确保所供产品及服务须满足《GB55014-202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CJJT 287-2018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及环保要求,确保货物品质优良,产品合格,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标准较高者者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④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有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开标前,由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招标人将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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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