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XZB-2021-10005
项目名称: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及粮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可研前期节能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及粮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可研前期节能评估服务,项目总面积约为374亩,根据采购人需求,了解本项目设计用能的情况,以科学、严谨的评估方法,客观、全面地分析项目合理用能的先进点和薄弱环节,判定项目合理用能的政策符合性、科学性、可行性,提出合理用能的建议措施及出具评估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的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的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2.4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2.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说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的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的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2.4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2.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营业执照有符合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3.2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节能评估业绩项目;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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