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GL-2021-44号
项目名称:荥经县安靖乡箐口村砂石加工场改扩建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收购了荥经县凰仪石灰窑采石场及附属的砂石加工场,由于该砂石加工场设备和相关设施老旧且不符合现阶段环保要求,采购单位拟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融资+运营一体化”的方式对加工场进行改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运营期限:8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2)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资人牵头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最新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最新营业执照数据为准);(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8)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为负责勘察工作单位人员);(9)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为负责设计工作单位人员);(10)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为负责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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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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