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t项目概况\t\n
\n\t\n\t\t贵州省省级救灾储备库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采购\n\t\t\t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2020版网上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n\t\t2021年11月23日11点0分(北京时间)前\n\t\t\t递交投标\n\t\t文件。\n\t
\n\t\n\n\t一、项目基本信息\n
\n\n\t项目名称:贵州省省级救灾储备库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采购\t\n
\n\n\t项目编号:MCHC-ZG20211068\n
\n\n\t采购方式:\n\t\t公开招标\n
\n\n\t项目序列号:S5200100000001082001\n
\n\n\t采购主要内容:\n\t
\t\n
\n\n\t采购数量:一批\t\n
\n\n\t 预算金额:779,600.00 元\n
\n\n\n\t最高限价:\t\n\t\t\t779600.00元\n
\n\t\t\n\t\t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t\t\t否\n\t
\n\n\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n\t 1. 一般资格要求:
\n\t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生产厂房的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b、生产必须的主要设备的采购凭证或租赁凭证;c、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④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任意3个月),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⑤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n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t2. 特殊资格要求:
\n\t 无
\n\t三、获取招标文件
\n\n\t时间:2021-10-30 09:00至\n\t2021-11-08 0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n\t\n\t\t贵州省省级救灾储备库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采购\n\t\t\t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2020版网上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n\t\t2021年11月23日11点0分(北京时间)前\n\t\t\t递交投标\n\t\t文件。\n\t
\n\t\n\n\t一、项目基本信息\n
\n\n\t项目名称:贵州省省级救灾储备库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采购\t\n
\n\n\t项目编号:MCHC-ZG20211068\n
\n\n\t采购方式:\n\t\t公开招标\n
\n\n\t项目序列号:S5200100000001082001\n
\n\n\t采购主要内容:\n\t
\n\t横梁式货架、托盘、电子标签\n
\t\n
\n\n\t采购数量:一批\t\n
\n\n\t 预算金额:779,600.00 元\n
\n\n\n\t最高限价:\t\n\t\t\t779600.00元\n
\n\t\t\n\t\t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t\t\t否\n\t
\n\n\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n\t 1. 一般资格要求:
\n\t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生产厂房的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b、生产必须的主要设备的采购凭证或租赁凭证;c、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④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任意3个月),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⑤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n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t2. 特殊资格要求:
\n\t 无
\n\t三、获取招标文件
\n\n\t时间:2021-10-30 09:00至\n\t2021-11-08 0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