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981-2021-04221/ 0747-2161SCCGD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金坑垃圾处理场场区停用后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部分评审条款调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开标地址)变更。
更正内容:
1.评审条款
(1)原评审条款:
1. | 企业实力 | ①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或某一成员)获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得6分; 投标人获得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得3分;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必须均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才参与计分,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变更为:
1.
1. | 企业实力 | ①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或某一成员)获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得6分; 投标人获得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得3分;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指单一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以上对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才计分。 |
(2) 原评审条款:
2. | 企业荣誉奖项 |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或某一成员)研发的环保技术(生活垃圾处理类)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个得3分;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每个得1分,最多计三项;地市级科技进步奖每个得0.5分,最多计三项;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分。 |
变更为:
2. | 企业荣誉奖项 | ①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或某一成员)研发的环保技术(生活垃圾处理类)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每个得3分;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每个得1分,最多计三项;地市级科学技术奖每个得0.5分,最多计三项;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分。 备注: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涵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涵盖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或官方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奖项下涵盖的其他奖项;地市级奖项参照省部级奖项定义。 |
(3)原评审条款:
3. | 项目业绩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或某一成员)2015年至今,承接过环保项目业绩(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类)设计/设计施工/运营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13分; 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码)扫描件加盖公章。 |
变更为:
3. | 项目业绩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或某一成员)2015年至今,承接过环保项目业绩(生活垃圾处理类)设计/设计施工/运营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13分; 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码)扫描件加盖公章。 |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原条款: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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