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t项目概况\t\n
\n\t\n\t\t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务车燃油采购(五次) \n\t\t\t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n\t\t2021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n\t\t\t递交投标\n\t\t文件。\n\t
\n\t\n\n\t一、项目基本信息\n
\n\n\t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务车燃油采购(五次) \t\n
\n\n\t项目编号:SXHR-2021-002\n
\n\n\t采购方式:\n\t\t公开招标\n
\n\n\t项目序列号:S5200100000000512001\n
\n\n\t采购主要内容:\n\t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务车燃油采购(五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t\n
\n\n\t采购数量:1批\t\n
\n\n\t 预算金额:15,600,000.00 元\n
\n\n\n\t最高限价:\t\n\t\t\t15600000.00元\n
\n\t\t\n\t\t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t\t\t否\n\t
\n\n\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n\t 1. 一般资格要求:
\n\t (1)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n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n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具体要求:提供近一年内(2020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n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n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n\t2. 特殊资格要求:
\n\t 无。
\n\t三、获取招标文件
\n\n\t时间:2021-11-02 09:00至\n\t2021-11-09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n\t\n\t\t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务车燃油采购(五次) \n\t\t\t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n\t\t2021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n\t\t\t递交投标\n\t\t文件。\n\t
\n\t\n\n\t一、项目基本信息\n
\n\n\t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务车燃油采购(五次) \t\n
\n\n\t项目编号:SXHR-2021-002\n
\n\n\t采购方式:\n\t\t公开招标\n
\n\n\t项目序列号:S5200100000000512001\n
\n\n\t采购主要内容:\n\t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务车燃油采购(五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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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t采购数量:1批\t\n
\n\n\t 预算金额:15,600,000.00 元\n
\n\n\n\t最高限价:\t\n\t\t\t15600000.00元\n
\n\t\t\n\t\t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t\t\t否\n\t
\n\n\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n\t 1. 一般资格要求:
\n\t (1)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n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n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具体要求:提供近一年内(2020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n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n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n\t2. 特殊资格要求:
\n\t 无。
\n\t三、获取招标文件
\n\n\t时间:2021-11-02 09:00至\n\t2021-11-09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