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4214
项目编号: 0730-216112XB0100/0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国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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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 | 3000000 |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1-06 19:40:00 至 2021-11-12 19:4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