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DL-2021-C15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电梯改造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5351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电梯改造安装项目,1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电梯)(施工类别为:安装、维修)资质。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上岗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报名时还请提交以下要求证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3)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的无需提供);(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7)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8)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9)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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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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