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21年度水利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宝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21年度水利部分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防御【2021】27号文批准,实施所需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主要任务:
水源工程60处(折合)。扬水点12座。节水灌溉工程60处(即输水管道工程)。塑料管道60处,浇灌控制面积2704亩。
2.1.2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宝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21年度水利部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21年度水利部分施工,合同编号:BDQJJFSYZLSLBFSG/HT-2021-01。主要内容:
水源工程60处(折合)。扬水点12座。节水灌溉工程60处(即输水管道工程)。塑料管道60处,总长度20411m。浇灌控制面积2704亩。
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6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6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8年~2021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4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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