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焦作市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21-132 | |||||||||||
2、项目名称:焦作市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一期)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5,4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4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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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根据资料收集、初步踏勘、综合研究分析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详细调查污染源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基本属性、管理状况、水质状况、风险源(或敏感点)等,更新“双源”清单;对重点污染源及水源地进行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取样检测,查明主要污染因子、污染途径及污染现状;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污染现状评价;编制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成果图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至2022年10月31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环地质或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18日 至 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