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SZS)002342
项目编号: HCM2021-zfcg-021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公安局实验室专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1791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791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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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公安局实验室专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11791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1791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仅提供法人证明);(3)投标人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为准);(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11-17 15:15:50 至 2021-11-22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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