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吉县水文站、大宁水文站
水文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FDFW211003068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隰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吉县水文站、大宁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731001 )。项目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车购税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路桥集团隰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隰吉高速公路大宁段有5座桥梁工程位于昕水河黄河水利委员会大宁水文站上游8.3km-13.7km处,吉县段有2座桥梁工程位于州川河黄河水利委员会吉县水文站上游17km处。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第43号部长令)等法律法规规定,黄河水利委员会要求在水文监测站上下游各二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的7座桥梁需提交对水文监测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等材料,并依据评价报告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在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方可进行施工。
编制《隰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吉县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隰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大宁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分别分析评价该工程建设对吉县、大宁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的影响及影响范围,提出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为建设单位向水行政主管单位提出工程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提供科学依据。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001标段:
(1)隰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吉县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
(2)隰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大宁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
2.3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1.提交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和水文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要求。2.提交的成果文件符合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承接业务范围含水文、水资源调查)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原水利部所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承接业务范围含水文、水资源调查)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 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建设工程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建设工程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财务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11-17 20:00:00至2021-11-24 20: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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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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