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殡葬服务中心焚烧炉工程项目
投标邀请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殡葬服务中心焚烧炉工程项目,已由三明市民政局以局务会议纪要【202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殡葬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三明市殡葬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殡葬服务中心;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施工费约25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拆除原焚烧炉、焚烧炉新建砌筑、土石方、土建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5109元(含暂列金额11672元)。
2.5. 下浮率K值为 10 %,本工程发包价为:221765元(含暂列金额11672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3投标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个。
3.7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持邀请函于2021 年11 月 8 日至2021年 1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市煤炭管理局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主动与业主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4.4. 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有关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于2021年 11 月18 日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人民币3000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密封单独包装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1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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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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