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交货期20日历天、服务期二年。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8.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5)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国家工信部认可的通信运营商。
2.经营范围含通信(电信)业务,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安装和设计、施工。(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包含该范围即可,不要求文字描述内容一致)。
8.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时间: 2021年 1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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