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长岭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太平山等四个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ggzy.jls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GZYBM-2021643
项目名称:长岭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太平山等四个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36,614.00元
最高限价:2,536,614.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执法办案设备1批
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5天内,完成所有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直到设备运转正常,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交货地点:长岭县公安局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统一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3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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