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阳新县城东新区、排市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9 20:23|发布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12-20|项目监管地:阳新县|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阳新县城东新区、排市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hsztb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1-2021GC-163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B154号
3、项目名称:阳新县城东新区、排市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39.71(万元)
6、最高限价:839.71(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近5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完工证明和县级及以上网站发布的业绩中标公示的截图页面的打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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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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