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YCG-磋商-20211106
项目名称:淮安市樱花园水土保持科普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为淮安市樱花园水土保持科普馆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采购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5)供应商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6)供应商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7)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1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事业单位社保要求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8)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至 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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