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EPD-CC-2021-007|发布时间:2021-11-23 17:38:53
1. 招标条件
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人为中核环保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筑安装工程。
2.2 招标/合同编号:CEPD-CC-2021-007。
2.3 招标人:中核环保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4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三堆镇飞凤山处置场。
2.5 工程概况: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筑安装工程为飞凤山处置场一期扩建工程。在处置场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处置单元(含地下管廊)、配套设施和其他室外工程,新增建筑面积为1011.20m2,改造建筑面积为448.66m2,新增构筑面积为21000m2,新增主要工艺设备32台/套。
2.6 招标范围: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负责工程内容及规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单项调试、联合调试等工作,配合完成单项验收、竣工验收,使工程最终需满足生产投运的所有条件,具体包括:
(1)建设内容及规模范围内底板桩基施工,建设内容及规模范围内其他土建及专业工程施工、主工艺设备安装、建筑设备材料购置及安装,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一阶段和二阶段隔离、临建搭设、弃土场维护、分包方安全监督管理、交叉施工协调等;
(2)联合调试包括工程内容和规模范围内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启动试运,直至交工投运;
(3)其他事项包括办理施工许可(如须)、质量监督备案及工程质量评定、消防申报及备案、第三方检测验收、竣工图文件编制、配合第三方造价审核、配合财务结算、财务审计验收、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
(4)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采购的工程、物资的施工管理。
2.7 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合同签订前获得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资格(格式自拟);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4.1.1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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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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