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购置轻型水罐消防车和中型泡沫水罐消防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1-69
2.项目名称: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购置轻型水罐消防车和中型泡沫水罐消防车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最高限价:1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购置轻型水罐消防车和中型泡沫水罐消防车各一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5.4交货地点: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1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书面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同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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