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三沙镇(小皓)生活垃圾“干湿”分离终端处理设备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霞浦县环境卫生中心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350921]HCJS[GK]2021001、霞浦三沙镇(小皓)生活垃圾“干湿”分离终端处理设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霞浦三沙镇(小皓)生活垃圾“干湿”分离终端处理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HCJS[GK]2021001
项目名称:霞浦三沙镇(小皓)生活垃圾“干湿”分离终端处理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9901-垃圾容器 | 垃圾容器 | 1(项) | 否 | 日处理1吨、2吨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各1台;3m3/d 厨余污水处理设备1套 | 1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强制性认证证书 描述: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描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25 07:28至2021-12-1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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