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大安农场一、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4157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7日 0时0分~2021年12月3日 16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保证金金额(万元):10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573.35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符合下列(1)、(2)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派出),取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注册在本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是在牵头人单位注册);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是在牵头人单位注册):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2)拟派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4)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不少于 1 人。 注:上述拟派人员需提供对应的注册证或岗位证或培训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 3 个月(不含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0时30分 - 2021年12月20日 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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