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8年“雪亮工程”国家重点支持城市项目审计、竣工结算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四项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公安局委托,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0]HF[TP]2021001、宁德市2018年“雪亮工程”国家重点支持城市项目审计、竣工结算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四项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宁德市2018年“雪亮工程”国家重点支持城市项目审计、竣工结算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四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HF[TP]2021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2018年“雪亮工程”国家重点支持城市项目审计、竣工结算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四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元
谈判保证金:17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80299-其他会计服务 | 审计、竣工决算财务报告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元
谈判保证金:2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C1008-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元
谈判保证金: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元
谈判保证金:1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C0205-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
包3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
包4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和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包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1、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和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和人员相关证书。
包4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2)节能产品: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5)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6)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9)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27 00:45至2021-12-0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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