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H2021SW00ZC063
项目名称: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0#车用柴油(VI)采购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吨) | 供货合同期 | 最高限价 |
0#柴油(VI) | 约500吨/年 | 合同期2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公布的广东省国内成品油当日每吨挂牌价格至少下浮2%为最高限价,参考网址http//www.ndrc.gov.cn/。 |
(一)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二)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三)质量标准:达到《0#车用柴油(VI)》GB19147-2016国家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2)如投标人属于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属于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运输设备供应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截图存档)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至 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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